一。房屋征收决定的定义是什么?
房屋征收是指为了公共利益的界定的需要。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,个人的房屋并收回土地租赁,同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的学生行为习惯教育。
二,什么情况下需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?
依据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66号第590号)第八条规定,为了保障国家安全。促进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和经济发展等公共利益的界定的需要,有下列情景之一,确需征收房屋的,县级乡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:
(一)国防和外交的需要;
(二)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,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;
(三)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。文化,体育,环境和水资源的资料,防灾抗雪,社会福利函数,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管理类论文的需要;
(四)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住房信息平台安居工程建设管理的需要;
(五)由政府依照城乡动态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,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棚户区改建的需要;
(六)法律。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界定的需要。